“要求央企自查潜规则”也是一种潜规则

2012-08-06 13: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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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国资委纪委下发通知,决定让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等5家企业先自查自报,主要查找经营中存在的“支付或变相支付好处费、违规转分包工程、违规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非正常市场竞争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据记者调查,上述5家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大多参与过铁路工程项目,此前经审计署审计,在京沪高铁等项目招投标中存在违规问题。(8月3日《新京报》)

  在许多情况下,无论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央企,还是全国地方各级政府或部门,只要出了问题 ,一般都会在进行(全面)整治、处理前,按照惯例下发一个通知,要求下级部门或有关管理对象进行一次自查。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自查活动却演变成一种“ 走过场”或“自保”活动。具体表现在,自查方要么根本没有进行自查;要么浮光掠影,应付了事,只讲成绩,不讲问题 ;要么避重就轻,只找客观原因,没有主观过错;要么舍车保帅,断尾求生……所有这些,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让一些严重问题蒙混过关,让一些本该为问题或错误付出代价的机构或人员轻易就躲过追责,错失问题整改的一次又一次良机。

  而更让人气愤的是,有关监督和主管部门,明明知道问题所在,或出于怕惹麻烦的个人考虑,或出于拈轻怕重的工作考虑,根本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和工作一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问题单位和问题人员的胡乱自查报告当成自己仔细调查的结果和成绩,然后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作为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 ,其结果可想而知。了解了这些,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问题已经严重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问题已如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老百姓已发出了震天怒吼,但有关领导和部门就像没看见一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让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因此,国资委要求央企自查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等潜规则,某种程度上其实也是一种潜规则,其实质就是,一方面向被查机构和人员事先通报 ,表明要追究的有关问题 ,好让其做好应对检查的准备 ;另一方面,向有关方面和社会表明,我们是多么重视相关工作,以期获得相关方面的肯定和理解甚至是放松、放弃督察,以便蒙混过关。

  当然,我们不希望、也不愿意看到此次国资委要求5央企自查“潜规则”真正落入既往自查工作的覆辙之中,而是希望能够真真切切、扎扎实实地把有关问题一一查清。这就要求5央企要把此次自查真正当成一次整改问题的机会而非蒙混过关的机会来对待。同时国资委也要在相关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亲自对其来一次全面“体检”,把问题查清、查透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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