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月票是另一种拦路抢劫

2012-08-10 10: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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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舒圣祥

  去年开始,河南省淮滨县货车司机为了少被处罚,每月月初都会到该县超限超载检测站购买罚款“月票”:三轴车(前后有三排轮胎的汽车)需缴纳5200元,两轴大车(前后两排轮胎)缴纳4400元,小车缴纳3300元。拿到月票后,每车拉货只要不超过国家超限标准15吨就可以当月免罚。

  众所周知,国内物流成本之所以长期居高不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沿路“神仙”们的罚款。在货运司机的成本表里,缴纳罚款或者说孝敬沿路“神仙”,早已是一个逃都逃不掉的必然成本。以至于路遇一个拦车大盖帽,最实际的动作就是陪上笑脸递上香烟与之讨价还价:“少罚点呗”;除此之外,千万不要奢望去和“神仙”们“讲道理”,否则“神仙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正因如此,大多数的查车罚款其实是既无事由也无依据更无发票的“三无罚款”。

  在这样的背景下,淮滨县搞超载罚款月票的“创新”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一来,买罚款月票比次次挨罚,总归要便宜一些,司机能够得利;二来,买罚款月票的钱虽然进不了国库,至少还能进地方小金库,不至于直接进“神仙”们的腰包。然而,超载罚款月票的操作模式,也彻底撕下了相关部门“为了罚款而罚款”的执法经济面纱:有些地方所谓的交通执法不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更不是为了维护交通安全,而只是为了敛财。只要提前缴纳罚款,超载就不是问题。

  不仅如此,超载罚款月票还无形中树立了一种规则:不超载的司机都是傻子,超载才是正常的。因为交给大盖帽的那点罚款,要远低于超载带来的经济利益,于是大家都被迫超载,不超载根本无法生存,相关部门的执法经济也因此越做越好。在“为了罚款而罚款”的执法经济主导下,所谓执法没有任何正效应而只有逆效应:执法经济要持续维持,超载等违法行为就不能禁绝,不超载等遵纪守法行为反倒是要重点打击的对象,于是所谓执法完全异化成了保护违法的丑陋权钱交易。

  当然,乱收滥罚早已不是一时一地的特殊现象,淮滨县的罚款月票只是进行得更为彻底一些,连最后那点虚伪的面纱也给撕了个精光。事实上,媒体曝光的类似滥收滥罚现象已经不计其数,最后不是应付性地整改了事,就是将责任推给“个别临时工”。以执法名义带头违法的零成本,是执法经济屡见不鲜的根本原因。

  罚款月票无异于公开的滥权违法、权钱交易甚至拦路抢劫。如此直接拿权力敛财,不仅违背法律带头违法,也让人对地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感到失望。因此,必须让那些以执法名义敛财的官员付出沉重的代价,通过严厉打击执法经济树立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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