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捷
“一看见外面冒烟,饭店的两个服务员就把卷帘门放下来不让人出去了,要求店内客人付了钱才能走……好不容易出来以后,想不到商场内好多门都自动上锁了,当时真是吓坏了。”8月10日下午6时许,南京市民郑先生带着一家三口在南京国际广场购物中心内的某日本料理店欢度周末,谁知商场失火让他们感受了火灾临头的惊魂一刻,更让他气愤的是,商家不管顾客生命安全,唯利是图。(8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先结账,后逃生”意味着商场的经济利益比顾客的生命还重要,这显然是一种非常冷血、霸道、无人性的可怕行为。毋庸置疑,顾客的生命永远要比商场的经济利益重要——灾难无情,再多的金钱也救不活在灾难中逝去的生命。因此,每当灾难到来,首先要考虑的是人的生命安全 ,不惜一切代价救人是全社会的共识。这也是近年来频发的灾害带给人类的警示,是对以人为本的最好诠释。可以说,人们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刻理解生命的重要和珍贵。
但在现实中 ,“先结账,后逃生”并非孤例。6月30日,天津蓟县莱德商厦发生火灾,有目击者称,有人怕顾客不给钱,“把门给关上了”。去年8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的金源时代购物中心5层一家餐厅的后厨烟道发生火灾,一些餐厅要求大家先结账后逃生。唯利是图是商人的本性,如果没有法律约束,比如发生火灾时禁止关门堵住逃生出路,类似的现象或许还会发生。
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火灾,也不希望自己身处火灾险境,但是,会不会身处火灾险境,谁都无法预料。为了保护生命、防止悲剧发生,必须出台相关的“逃生和救灾法”,用法律保证普通公民在遇到灾害时可以自由逃生,而不是被商家锁在大门里面无路可逃。而当下的刑法只规定“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约束商家“先结账,后逃生”的冷血行为成了法律空白,商家这样做也鲜有人被追责。
为了保障生命不被冷血吞噬、凸显生命之重和生命的高度 ,立法者应该有所作为,防患于未然,在不可预测的灾难面前,为顾客撑起一道宽敞、顺利的逃生安全门。如果悲剧发生后再去修补漏洞,将何以面对逝去的生命?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孟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