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2-08-21 06:5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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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对“聂磊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根据二审查明的犯罪事实,依法驳回聂磊等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2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聂磊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的项目、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持被告人聂磊死刑的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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