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今起开始受理申请

2012-08-27 10:3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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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本市出台了《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2012年8月27日起,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在福州南路8号社会保险大厦的医疗保险大厅内,专设大病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开始受理参保患者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待遇资格的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即时核准后,有关待遇当日生效。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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