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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拒收法院仍可开庭消极应诉只会自损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多数基层法院,“送传票”这项工作是由书记员执行,市北法院于今年5月份将这项工作交给了法警,属创新型工作方法。据市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一般优先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电话行不通,再进一步采取司法专邮送达或直接上门送达。当这些手段穷尽,当事人还是避而不见,最后就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据我们统计,打电话和司法邮递下达传票成功的,约占总案件的七成左右 。另有三成需要上门送达。这三成中的半数多当事人都采取各种方法躲避传票 。”市北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刘世杰告诉记者,人户分离、异地经营和注册地的变更是民事案件送达难的客观原因,但一些当事人有意识地消极躲避则是造成送达难的主观原因。
“不怕当事人骂和发牢骚,就怕找不着人。”杨鹏飞告诉记者,就在前两天 ,他的一个同事去送传票时,当事人隔着窗户冲着法警骂了半个多小时,就是不接收传票,法警只能将传票贴在门口拍照取证,“现在都可以拍照取证,如果知道住址却多次上门见不着人的,我们就张贴在门口,这都符合法定程序。”
市北法院法官向记者介绍,传票作为送达性诉讼文书的一种,是人民法院为了审判案件的需要而传唤当事人到庭的一种法律手段。法院传票不得拒收,如果当事人拒收传票 ,法院可采取拍照取证、公告等方式,并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而如果被告缺庭,则意味着主动放弃了辩解和主张的权利,法庭可依据原告的证据做出判决,被告将承担不利的后果。而公告费用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其实这是一种自损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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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相当于一张通知书
“通常老百姓所说的‘送传票’并非只有‘开庭传票’,同时向当事人下达的还有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书状、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等,如果被告是公司或其他单位,还有更多的材料。”法警张昊和肖豪杰告诉记者,传票就相当于一张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审判法官、法官的电话等信息,一般会在开庭前一个月向当事人下达。
据介绍,向当事人下达传票是一个法定的环节,如果法院在未下达传票的情况下开庭,当事人有权抗诉。
法院送传票绝不会收费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市民经常收到冒充法院送传票的诈骗电话,对此该如何防范呢?“我们法院也经常收到这种电话。”刘世杰告诉记者 ,法院送传票时确实首先会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确定当事人的位置及意见等,但通知时均是人工服务,不会使用语音电话,“而且会熟悉当事人的姓名、案件等信息,不会问当事人的银行账号等信息,更不会收费。”
刘世杰表示,总之,市民记住一条:法院是绝对不会让当事人汇款的,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存在。
文/图 记者 黄英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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