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存2000元忘记取下银行卡 眼镜男将钱取走

2012-09-10 11:1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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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下午,左女士在宁夏路工商银行某支行自动存取款机上存钱,2000元放入机器后因为有事离开了,但忘记取下银行卡。回家后才想起来,返回存取款机后没有找到银行卡,左女士和对象高先生直接去八大湖派出所报了警,在银行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把2000元拿走了……

    钱没存上却离开了

    8月29日下午,左女士来到宁夏路工商银行某支行,她准备把2000元现金存入银行卡。支行里有5台取款机,其中一台是存取款机,既可以存款,也可以取款。下午5点左右,左女士走到存取款机前,插入银行卡,输完密码后选择了存款,接着把2000元钱放入了存取款舱里。

    “钱还没存完,她的手机响了,就到外边接电话了,接完电话,她忘了存钱这回事,直接就离开了。”左女士的对象高先生说左女士后来就去办其它事情了,回到家时才意识到银行卡忘在了存取款机里。

    “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接到电话就出去了”,左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她仍然不清楚当时怎么想的,“怎么能不取卡就离开了”。

    回到家,左女士意识到卡没取,赶紧和对象赶到银行,在自动存取款机上他们并没有找到银行卡,于是两人走到八大湖派出所报了案。

    监控显示钱被拿走

    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两名民警和左女士俩人重新返回银行,大家又在自助银行里寻找银行卡,依然没有收获。

    “后来派出所开了一个证明,我们一起在银行查看了当时的监控录像。”高先生说他对象走后,很短的时间一名男子走到机器前,发现里面有卡后,男子左看看右看看,观察周围环境后,男子摁了机器上的按键,接着存取款舱门打开,但男子并没有立即拿钱,而是从兜里拿出了自己的钱,看四下无人,男子取出存取款舱里的2000元钱,把钱塞入自己的一沓钱中 ,做完这些,男子没有离开,而是又在键盘上做了一些操作,大概几十秒后,男子拿着卡离开了自动存取款机。

    高先生说,看完监控后民警告诉他们这钱是遗弃的,然后被别人拿走了,这样的情况需要高先生去法院起诉处理。

    律师称男子属不当得利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超。听完记者描述,李超律师说他判断应该属于不当得利,还构不成盗窃,“因为盗窃需要主观意识和客观上的积极行为,比如说通过秘密手段获得,左女士遇到的事情并没有这些要件”。李超律师认为,男子拿走左女士的2000元钱,没有向银行或着他人说明,也没有归还给左女士,而是自己占有,属于不当得利。

    交谈中,记者询问如果数额较大时,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定性。李超告诉记者,如果数额较大,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山东省对侵占罪的标准界定在10000元以上。以此判断,男子的行为也没有触犯侵占罪。

    李超律师称不当得利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左女士确认拿钱男子后去法院起诉。

    希望他能把钱送还

    高先生告诉记者拿钱的男子差不多二十五六岁,当时戴着近视眼镜,身高在1.7米左右,上身穿着普通的白衬衫,下身是黑裤子,脚上穿着皮鞋。“监控录像中有男子正面的照片,挺清楚的。”高先生说。

    “那名男子很有心计,他没有接着在机器上存自己的钱,那样的话我们就能通过银行查到拿钱的男子是谁。”高先生说这一条路已经断了,他不知道该怎样找回这笔钱。

    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对象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才工作不久,手里也没多少钱,一个月的工资也就2000块钱。现在钱丢了,她对象很自责,心情也比较差,他希望拿钱的男子看到报道后可以把钱还给他们,这样既解除男子良心上的负担,也能缓解他们生活的压力。

    见习记者 李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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