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犯重婚罪竟不知情 被原配告上法庭获刑

2012-09-10 15:0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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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玩具散落在院子里



民警探望杨某的孩子,并给他买了崭新的学习用品



对于过往的一切 ,李强不愿详谈



    在这两场婚姻悲剧中,最受伤害的还是李强的三个孩子。原配刘香的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20多岁,小儿子只有13岁,而杨某的儿子才上三年级。因为缺少父爱,刘香的小儿子早早辍学打工,而杨某的儿子也被卷入到这场婚姻纷争之中,三年转了两次学。而最该对此事负责的李强则不愿与记者详谈。

结局 三个无辜的孩子

    刘香告诉记者,“在这个家还没破碎前,大儿子在重点初中读书,小儿子在重点小学读书,俩孩子学习还可以,考大学很有希望。”可随着家庭变故,李强因犯重婚罪被判刑一年,跟刘香彻底结下了仇。出狱后,李强跟刘香办理了离婚,大儿子已经成年还好说,小儿子因为尚未成年,交由刘香抚养,李强则一次性支付小儿子的抚养费8000元。离婚后,刘香带着小儿子仍旧在黄岛生活。

    刘香说,小儿子无辜被卷在了大人的婚姻纷争中。据她介绍,2005年,她就带着五六岁的小儿子来黄岛找李强,刚懂事的小儿子一路跟随母亲,吃尽了苦头。而李强从小儿子出生后就只在过年时回家见他,从未长时间相处过,父子感情淡薄。小儿子对父亲的所有印象均来自母亲,在寻找父亲的过程中,小儿子对父亲的印象愈来愈差,甚至产生憎恨。

    而刘香自从踏上了跟前夫李强“讨公道”的道路后,自己也陷入了心理的“死胡同”。“我所有的青春都献给了他,这辈子算是完了。凭什么我付出这么多,他这么狠毒?”刘香把对丈夫的所有怨恨藏在心底,付诸行动。而儿子的学习、生活因为母亲的疯狂、父亲的绝情也彻底中断。

    2011年,刘香的小儿子因家庭贫困交不起学费,最终因打架被学校开除。“儿子辍学后就直接打工了。”刘香说。“去哪了?他那么小能干什么?”记者问。“去北京了,跟他认识的同学,在北京打工,具体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刘香介绍。

    “这孩子应该回来读书的,要不然真学坏了……”对着记者,刘香一直念叨着这句话,可她今年快50岁了,目前在黄岛一家小工厂干计件活儿,一天要工作12个小时,收入还不多。近十年间,她在跟前夫李强的拉锯战中损耗严重:“我被气得浑身毛病,神经衰弱,都快成神经病了……”

    另一方面,杨某的儿子因为妈妈被抓,日后的生活也必然艰难。9月7日,记者跟随四方公安分局双山路派出所民警来到杨某和李强的住处,探望杨某的孩子。民警帮他买来了崭新的学习用品,并给孩子买来营养品。李强介绍说,“孩子刚上三年级,学习成绩还可以。孩子这两天回家问妈哪去了,我就编瞎话给他听,瞒着不告诉他真相。”

    而据介绍,这个孩子之前跟着李强和杨某也不停更换住所。李强告诉记者,“就是为了躲避刘香,孩子上了三年小学,至少换了两个地方。每换一个地方,孩子就跟着转学。”双山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当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我们没有直接去她工作单位和家里抓捕,而是守候在李强送杨某上班的路上,将杨某带到派出所。”

    并且,杨某的儿子也并非对父母的事情完全不知情。在杨某被抓前不久,气愤难忍的刘香曾当着杨某儿子的面指责过杨某。刘香告诉记者,“就是那一次,我看到李强带着那个孩子去上辅导班,还是比较贵的那种,我就十分生气。我还指着她儿子说,你妈是第三者,你知道吗?你们现在过上了好日子 ,可我们却过不成日子,都是你妈害的。”这句话惹怒了李强,他一巴掌将刘香打下楼梯。刘香出院后,气愤难耐,去派出所举报了杨某 。

旁白 一个无力承担的男人

    在这所有的悲剧中,李强是必须承担起责任的那个人。

    9月7日上午,记者跟随四方公安分局双山路派出所民警来到黄岛区,天气微凉,下着细雨,在隧道枢纽换乘站附近,李强骑着电动车等在路边儿。他带着一顶鸭舌帽,将脸遮住大半儿,多数时候半低着头,很难看清他的表情。李强今年44岁,很瘦弱,从背影看要比实际年龄小不少。因为上午刚从工地赶来,李强的袖子 、裤子上都蹭着白色油漆。他带着民警七折八拐,穿过几条泥泞的土路,最后来到一片平房区。

    在一排平房的中间一户,李强停下车打开锁。记者跟随他进屋,发现他住在偏房的两间房里。房子一间放着一张床和一个桌子 ,一间摆着灶具,面积很小,四五个人在房间里只能坐下,不能挪身。“平房便宜,一个月租金才200块,院子里有水井,吃水还不花钱。”李强说。

    在跟记者交谈过程中,李强的手机响了两三次。“都是催我干活儿的人。我在这一天收入70多块钱左右,不是很多。”李强拽拽自己的袖子 ,用指甲抠去上面沾着的油漆说,“这活儿就是苦力活,又苦又累,我也没别的本事,只能干这个,你看我们脏的,连衣服都没法换。”

    现在的妻子杨某被抓后,李强去看过她几次:“一次是去给她送衣服,一次是去给她送钱。”可对于过往,李强不愿多说一句话。当记者询问起整个事情,李强只是蹲在墙脚,双手捂着头。“不要再问了 ,我已经有七八天睡不着觉了,脑子很乱、很复杂。”李强不停重复这句话。

    “如果你真喜欢现在的妻子,那之前为什么不早点跟前妻离婚?”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很复杂……”李强重复这句话。

    而后来李强的前妻刘香则告诉记者:“当初李强不离婚,就是因为老家的这两个儿子 。他想一直拖着我,让我把孩子抚养成人后再离婚。”据刘香称,这些话是李强私下告诉他姐姐,被刘香无意中听到的。

律师说法 重婚罪并不多见

    到底什么是重婚罪,哪些要件能够构成重婚罪?对此,记者咨询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倩律师。张律师介绍说:“重婚罪,是指本身有配偶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很容易跟同居混淆。张律师介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是:重婚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司法实践中,判定重婚罪需要警方走访调查取证,需要有其他人作证,但很多情况下,不少人出于不愿介入他人“家务事”,拒绝为司法部门提供旁证,也给重婚案调查取证带来困难,影响了司法机关对重婚的及时处置。另外,很多受害者不愿意将私事大肆宣扬 ,更不愿意走上法庭去说,所以重婚罪并不多见。”

    文/图  记者 李敏(A29、A30版文图信报版权所有,如需转载,须经信报授权)

    就是那一次,我看到李强带着那个孩子去上辅导班,还是比较贵的那种,我就十分生气。我还指着她儿子说,你妈是第三者 ,你知道吗?你们现在过上了好日子,可我们却过不成日子,都是你妈害的。

    ——刘香

    不要再问了,我已经有七八天睡不着觉了 ,脑子很乱、很复杂。

    ——李强

    文/图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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