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暂不收

2012-09-13 10:2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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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12日,市物价局明确给出了一条“好消息”:将继续停止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不过考虑到本次油价涨幅较大,青岛市将以发放燃油补贴的方式,对因油价上涨而增加的支出予以适当补助。今年青岛已先后两次向出租车经营者发放了2011年度临时油价补贴,折算后的油价仍低于油运价格联动办法确定区间的下限(7.07元/升),所以仍暂不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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