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相亲后被迫发生关系 一年后报警证据不足

2012-09-13 10:5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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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记者接到了来自市民张女士的电话,她向记者讲述了一年前的不幸遭遇。张女士今年已经38岁了,因为一直单身,因此她希望能够尽快步入婚姻的殿堂。2011年8月,张女士一位朋友的邻居给张女士介绍了一位对象,他在一家公司当司机,收入和福利都比较稳定,张女士觉得两人可以试着交往一下。相识一周后的一个晚上,他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说希望请张女士到自己的家里吃顿饭,顺便聊聊俩人以后的事儿,张女士不疑有他,欣然前往。但令她想不到的是对方竟然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我跟他说小心我报警小心我告诉介绍人什么的,但他都不听,我死活不同意但还是……”

  事后张女士想要报警,但该男子跟张女士承诺一定会对其负责,张女士便放弃了报警的念头。但从此之后周某一直不给张女士打电话,张女士也不好意思主动联系他。过了几天介绍人告诉张女士,男方觉得张女士不适合自己,这对象他不处了。“我当时气得差点晕过去,这人就是一骗子!”张女士找到了男方的工作单位,对方承诺会给张女士一个交代,给予一定赔偿,但一年过去了,他一直躲着张女士。今年年初张女士还报过警 ,但警方称因为证据不足不能立案。这段期间张女士为这件事受了太多气,身体状况也差了很多,还丢掉了工作,损失严重。

  为此事记者咨询了青岛市律师网的郝律师,“强奸案件对证据的要求非常严格,像张女士这样时间过去太久了,没有确凿的证据真的不好办。”

  关玉在此提醒女性朋友,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发生关系,一定要及时报警,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记者 袁淑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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