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合肥路北村新苑小区12号楼,王先生租用地下室 ,何先生的店开在一楼楼梯门厅,王先生起诉何先生占用空间,堵了通道。9月19日下午2点30分,王先生和何先生来到崂山区北村新苑12号楼,一同到来的还有一名法官和何先生的代理人刘先生。
刘先生称,看完现场,法官带双方准备去物业查看相关资料。此时,王先生打算离开,但是何先生不让走。刘先生说王先生执意要走,就发动了自己的轿车。随后,何先生站到了车头前,但王先生并未停车,然后双方发生了碰撞,导致何先生受伤。对于具体的碰撞细节,刘先生说他不是很清楚。
9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事发地附近是一家理发店和眼镜店,理发店的几位员工称他们看到了事情的经过。
员工们称,当时一男子上了停在车位上的黑色福特,然后把车从车位上倒了出来,另一位男子好像不想让车走,站到了车头前,但是黑色轿车仍然要走,接着阻挡的男子趴到了车上,车往前开了两米,突然停了一下,趴在车上的男子掉了下来。员工们告诉记者,男子掉下来后,轿车并没有熄火,司机加油走了。
何先生受伤后被120送往医院。9月19日下午,记者在医院见到刚拍完片子的他。何先生身上没有血迹,左臂有擦伤,正面的衣服未见破裂的地方。医生看完片子后,告诉何先生身边的女士,从片子上看,何先生没有大的问题。这位女子告诉记者何先生左臂和右腿受伤,其余地方可能有内伤,头部有没有影响,还需要再做检查。20日下午,刘先生告诉记者 ,何先生说颈椎不舒服,现在需要检查颈椎和头部。
事情发生后,刘先生报警,然后去中韩派出所做了笔录。刘先生说在做笔录时,警方告诉他王先生也报了警,告诉警方有人袭击他。据刘先生介绍,王先生离开现场后去了崂山公安分局,公安分局把事情转给了中韩派出所,派出所联系王先生 ,但王先生并没有到派出所。刘先生称王先生说有人袭击他是在说谎,没有人袭击他,当时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
至于王先生起诉何先生占用通道的事情,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王先生租用地下室和物业签有合同。至于何先生的门店有没有经过物业批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法院判决为准。
见习记者 李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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