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了……请求死者家属和中国政府在量刑上给予我从轻处理。”9月21日20时许,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在做最后陈述时说。21日是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第二天。面对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大量证据,被告人糯康没有表示任何异议,当场表示认罪,并表示愿意向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
“我错都错了,请求从宽处理”
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相关证人先后出庭作证,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结果以及枪支、毒品等鉴定报告。
一名证人首先证明了13名中国船员的尸检情况,证实13人全部死于枪伤。还有3名证人分别证明了糯康被抓、拘留原因及移交经过。第一组证据出示完毕,审判人员问糯康对证据有没有异议,糯康说:“我错都错了,请求中国政府给予从宽处理。”
公诉人出示的第二组证据,证明了糯康集团组织架构等内容。这组证据还证明,糯康集团的收入主要依靠收取过往船只的过路费、运毒船只的保护费和帮助运毒的费用。
第三组证据是糯康集团成员的供述。检方称被告人的供述经历了从无罪到有罪、从虚假到真实的过程。糯康有20多份供述,对策划湄公河惨案作了交代。
16岁男孩供认参与枪杀中国船员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还包括一名未满16岁男孩的供述,他供称自己参与了“10·5”案件,由于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检方没有将他起诉。这名男孩说,案件发生后糯康训话,要求大家不能把事情说出去,否则就杀掉全家。
接下来,公诉人还出示了其他有关证据。一位证人出庭作证说,当天11时许,他在鸡素果树旁看见四艘快艇飞快地离去,然后看见岸上的泰国军人向中国船开枪射击,尔后泰国军人登上中国船只,又听见断断续续的枪声。另一名证人说,他在现场听到泰国军人的对话:“尸体怎么办?”“留得越少越好,免得麻烦。”还有一名证人说,有目击者告诉他,船上的泰国军人将船员的尸体抛入湄公河中。
当天,针对案件犯罪事实,公诉人申请法庭传唤了泰国、老挝证人出庭作证,泰国警方也派警员出庭作证。
还有600万元可支付民事赔偿
21日,出现在法庭上的糯康仍然保持着淡淡的微笑,但眼神明显黯淡下来。举证质证过程中,糯康及其他五名被告人认真地听了整个过程。
当天,法庭还进行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告代理人出示了证据清单,提出了总额数千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请求,并要求糯康通过新闻媒体向被害的中国船员道歉。
在当天的庭审中,糯康没有对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人出示的证据表示任何异议。他表示愿意作出民事赔偿,称自己还有3000万泰铢(约 600余万人民币)可以支付 。桑康、依莱等被告人称没有钱赔偿,表示认罪并乞求从宽处理。
公诉人指出,糯康犯罪集团非法剥夺13名中国公民生命、绑架中国船员勒索巨额赎金,不仅构成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而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
糯康下令,手下闭眼开枪
有的还被逼着补枪,事后每人获一万泰铢
湄公河“10·5”惨案发生后,糯康集团如何组织策划?案发当天不法分子在我国的两艘商船上到底干了什么?9月20日,接受庭审的嫌犯一一供述,惨案的一些细节被首次披露。糯康曾下令对中国船员一个不留,有的团伙成员被逼无奈闭着眼睛开枪,有的还被逼着补枪。
放眼线紧盯我商船
因中国商船不肯交保护费、缅甸方面曾征用中国商船攻打贩毒团伙老巢等原因,糯康一直对中国船员怀恨在心,他曾表示,要把中国船员捆绑后杀掉。其他嫌犯称,糯康要求手下分工实施“10·5”案,依莱负责放眼线和联系泰国不法军人,翁蔑负责劫船杀人。2011年9月27日,糯康电话指使三号人物依莱进行前期准备。
接到命令当天,依莱就在湄公河上放了眼线,紧盯中国商船。2011年10月3日,依莱又对杀人地点进行了安排。根据糯康的要求,杀人地点要远离港口、人员稀少、航行方便,而且容易作案。
毒贩全副武装劫船
依莱还和弄罗与泰国的不法军人进行联系。2011年10月3日,依莱和弄罗在一个咖啡馆,与泰国不法军人进行面谈。依莱说,当天共谈了40分钟,都是弄罗与军人代表谈的,由于他听不懂,不知道具体说了些什么,只知道泰国不法军人愿意出手。
2011年10月5日早上 7点,桑康给依莱打电话,询问接受邀请的泰国不法军人有没有时间,如果有,就到指定地点等候。在依莱的带领下,7名泰国不法军人背着M16枪和一挺机枪等武器赶往指定地点。
与此同时,翁蔑率领多人,带着阿嘎枪(音),开着快艇,在“弄要”附近将两艘中国商船劫持。
在快艇的押解下,两艘中国商船被押到泰国清莱府清盛县央区清盛湄赛路1组湄公河一鸡素果树处停靠,商船被用绳子拴到树上。
团伙成员被逼开枪
法庭上,扎西卡说,他将一名男船员带进卧室,当时这名瘦高个船员背对他坐着,看着船板,他和傣族同伙站在卧室门口。突然,下面甲板上传来一阵枪声。这时,傣族同伙用枪顶着他,要他朝船员开枪,并且说“你不打死他,就打死你”。扎西卡闭着眼睛朝这名船员开了一枪,听到一声惨叫。然后,扎西卡又朝这名船员开了一枪,这次没了声音。据嫌犯供述,当时参与行动的约有20人,其中拉祜族人8个,傣族人有10多个。用的枪支有阿嘎枪和手枪等。在将中国船员打死后,这些人乘坐快艇逃离。在糯康的手下离开后,泰国不法军人先是在岸边,蹲着或趴着向中国商船开枪,打了5分钟后,不法军人上船。
事后,糯康给每个人发1万泰铢,同时放出狠话,谁要说出去就杀了谁。据《京华时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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