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杨秀宇在庭审中。 新华社发
“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北京车展最美清洁工”……这些曾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 ,最终被证实都是“纯人工”炒作而起。
8月14日,这一系列“闹剧”的幕后推手杨秀宇——网名“
立二拆四”,站到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而随着杨秀宇和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等一系列案件的审理,一个由表演者、围观者和网络推手共同打造的“审丑”产业链条也逐渐浮出水面。14日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此案于14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被告除杨秀宇外,还有杨秀宇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或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及杨秀宇的下属卢梅。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 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此外,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被告人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杨秀宇、卢梅当庭自愿
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做了罪轻辩护,在最后陈述环节,二人也表示了忏悔。
14日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人在法庭上询问杨秀宇,为什么要以社会新闻事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对此杨秀宇说,他希望能够成为新闻事件,因为只有成为新闻事件才能给企业品牌实现炒作的目的。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杨秀宇表示,开始对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不是很清楚,以前认为他做的事情是属于策划新闻。“每个网民都是信息的消费者,我深刻的认识了,社会需要一个真实的信息来构成,而我这种行为的的确确给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一个伤害,我曾经自认自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策划人,但我忽略了创意必须是真实的。”杨秀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