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想斌 公安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指出: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本报10月9日A2版报道) 新出的交通新规,尽管在细节上仍有争议,实施之后的效果是否乐观仍不确定,但在大局上受到很多人的欢迎。种种看似严苛的规定 ,内容上虽然只是针对道路交通的管理,实则是在强化社会的规则意识。
一个不能忽略的背景是,包括道路交通在内的社会各方面,有规则条款但难以规范,有秩序约定但总是呈现出失序的一面——行人乱穿马路、车辆横冲直撞、道路执法者“看人下菜”……尤其是让交通参与者与管理者都头疼的城市拥堵,正是这种失序的典范。希望出重拳的新规能够规范交通,给交通参与者带来现代都市该有的便利。
但也应意识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交通乱象不是单一人群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失序的延展反应。试图文明一点的交通参与者,遇到一大群不文明的司机和不遵守规则的行人,最终也只能被同化。比如最常见的,某位车主起步慢一点、远远避让行人而停下,后面一排车都会猛按喇叭,催促前车快走。车与车如果相距远一点,就有后车急着超过来插队。似乎在中国的道路上,容不得半点空间和时间的浪费,大家都要用足每一分时间、每一米距离。
于是,交通新规出台的意义并不能局限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而应该是对整个社会违法规则的现实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一个人人方便的现代社会,不仅是保障个体权利的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恪守规则、尊重秩序的社会。进而,交通新规能否取得应有的效果,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重建社会秩序与规则。因为秩序之于社会,就像规矩之于方圆。一个社会失去了秩序,就会失去文明而陷入混乱,届时再好的交通规则都无济于事。
而这种秩序和规则,又会反作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一直被视为城市交通典范的香港,弹丸之地运行着世界上最繁忙的交通,但鲜有堵车。除了发达的公共交通系统外,港人秉承的规则与秩序意识也起到很大作用。“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这是港人的秩序原则,在此之下,他们努力认真地创造自己的生活,也刻意避免伤害别人。而这种秩序的魅力和带来的便捷,让国人印象更深刻的还有去年的日本地震。
今天,当成千上万的驾车者上路,当更多的路人等候在红绿灯下,当城市的道路载不动太多的重负,当现代化的交通工具缓慢蠕动时,我们不得不思考,行人与驾驶者能否各行其道、各守其则,交通文明是否已经做好准备,社会秩序能否重建进而作用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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