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通过市物价局咨询公立幼儿园孩子的餐费可以随意涨吗?市民质疑既然幼儿园是公立性质的,幼儿园的管理费有相应标准,是不是餐费的收取也应该有一定的指导定价呢?
市民表示,自己的孩子在市南区的一家省级示范公立幼儿园,每天餐费一下子从10元提高到了15元,这不是太随意了?“据我所知,青岛市区师范类幼儿园的餐费收取差价很大,有的一顿饭七八元,有的10元多,如果没有相应指导定价,难免会出现个别幼儿园量价不符、以餐费名义乱收费的问题。”
对此,市物价局回复表示,按照规定,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幼儿园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其中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项目,应当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并定期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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