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宋女士给《信 报在线》打来求助电话,“我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该如何离婚的问题。”宋女士告诉记者,她现在已经有六个月的身孕了,作为一个准妈妈,宋女士一直很期待自己宝宝的诞生,但在怀孕期间 ,丈夫竟毫不顾忌已有身孕的自己,将自己打得鼻青脸肿,这让宋女士伤透了心,“他把我打成这样,是一点也不为我肚子里的孩子着想,也不为我着想了。”伤心的宋女士心灰意冷,即便怀有身孕,她仍然做出了要和丈夫离婚的决定。
“我和我丈夫的户口都在外地,我该如何跟他离婚呢?”据宋女士介绍,其丈夫的户籍所在地是济宁,而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是威海,宋女士两年前来青岛工作,丈夫也在半年前跟着宋女士来到了青岛,但双方的户口都没有迁到青岛。
按照宋女士讲述的情况,若是宋女士准备协议离婚,并且其丈夫也同意,那需要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若宋女士的先生不同意离婚,宋女士想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又该如何办理呢?
为此记者咨询了青岛律师网的郝华君律师 ,“宋女士想要起诉自己的丈夫,作为被告人的丈夫因在青岛只居住了半年,没有满一年,因此青岛不能作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青岛的法院对其没有管辖权,要起诉其丈夫离婚的话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济宁去办。”
另外,郝律师也提醒宋女士收集好其丈夫家暴的证据,“如派出所的出警记录、被打的照片等建议宋女士都收集好了,以便日后作为家暴证据使用。”
记者 袁淑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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