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救治增至22类

2012-10-29 11:0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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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10月26日,市卫生局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22种重大疾病被列入新农合大病报销。《意见》规定,该制度的执行时间从今年7月1日算起 ,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记者 尚青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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