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在青岛政务网进行在线访谈栏目。据介绍,今年起5年内计划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5万套,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另外,公租房租期满后的销售问题也明确了。
据王主任介绍,未来几年,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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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户拿到经适房资格证
信报讯 11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据统计,目前市区持有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约1万户,持有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约4千户。(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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