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寄丢 圆通快递只赔1000元

2012-11-23 10:4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11月6日,江先生在西镇附近请圆通速递为自己快递了一个包裹给宁波的家人,而江先生家人直到11月10日还没有收到包裹,江先生在网上一查,发现11月8日邮件就抵达了宁波,却一直没有派发。

    江先生的家人到圆通速递宁波公司一问,才知道包裹已经丢失,随后江先生到圆通速递青岛公司进行了投诉。“我包裹里有一部摩托罗拉手机、两个耳机和一根数据线,总价值2625元,我投诉后,他们公司说只能赔我1000元钱。”江先生气愤地说,“不过因为发包裹的时侯有些着急,忘记对包裹进行保价。”

    随后,城市信报记者联系了圆通速递青岛公司处理江先生投诉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城市信报记者,公司与江先生进行了沟通,通过江先生提供的发票,综合各方面因素,公司决定给出最高1000元的赔偿。

    “江先生提供了一张2011年12月以2150元购买的摩托罗拉手机的收据 ,但没有发票,还有两张发票一张是150元的耳机发票,另一张是250元的发票。如此看来,包裹内的物品并非全新商品,所以我们综合了这部手机现今的价格、折旧的情况以及其他各方面因素,给出了赔偿1000元的方案,但江先生并不同意。现在这个投诉我们已经提交给上海总公司来处理了,我们正在等候结果。”

    对于此事,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丛伟律师说:“作为快递公司,收取了运费就有义务将客户的财物及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交给收货人。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丢失,快递公司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江先生要有证据证明包裹内物品的价值,如果江先生和快递公司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江先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记者 吴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