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毯劣质产品有隐患 使用别超过6年

2012-12-04 10: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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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 郝园园)  11月27日,淄博一家工地农民工因使用电热毯而引起火灾。天气转冷,价格低廉的电热毯成为热销品。近日,记者探访市场发现,市面上销售的电热毯质量参差不齐,有一些是三无产品。记者了解到,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超期服役存安全隐患。

  “前几天,我在台东夜市买了一个电热毯,用了两天就坏了。”12月1日,在台东一家大型超市内,正在选购电热毯的李女士告诉记者,买那个电热毯,她只花了25块钱,电热毯没有包装,更没有使用说明书。

  1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威海路上的妇女儿童批发市场内一家销售电热毯的摊位前,“最便宜是二十多块钱,你可以先看看。”说着,店主拿出一种电热毯,是直接装在一个袋子里的,上面没有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等,只有一个品牌名字。随后,店主又拿出价格为28元、45元、78元三个价位的电热毯,后两种有包装盒。记者用手摸了摸,28元的电热毯很粗糙,里面的线路又细又软。

  “ 电热毯的正常温度在35℃到45℃,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造成烫伤、触电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在正常情况下,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据介绍,劣质电热毯可能会出现内部结构不符合标准,发热不均匀、电源线脱落等问题,继而引发事故。

  “建议市民还是去正规的商家购买电热毯,还要购买有3C认证的产品。”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小摊上购买的电热毯没有小票等凭证,消费者维权时很难拿出证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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