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调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本月起最高可报20万

2012-12-06 10:3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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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12月5日,城市信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2月1日起,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3万元提高至20万元,此次调整是青岛市第六次调整最高支付限额。

  不过,对于城镇参保职工而言,如果患了危重病,可以报销的钱并不仅仅是这20万元。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统筹方面,建立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额医疗补助制度。

  一个医疗年度内,对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可由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继续给予90% 的补助报销,即最高可再补助20万元。这也意味着,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年度内,可报销的费用能达到40万元。

  (记者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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