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启动片区的市民争看搬迁相关政策。 记者 孙传浩
待改造的很多老房子里,居民仍然使用传统的炉具取暖。
15日,一开发商在房源大集上推出看房车,方便市民看房。
“潍县路片房屋征收主要采取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征收范围内的市民,在征收过程中每户将增加10平方米的改善面积……”备受关注的中山路区域新一轮改造于15日启动,潍县路、四方路、博山路以及海泊路的部分老楼院纳入了率先启动片。记者15日采访了解到,根据新公布的中山路欧陆风情区市北区潍县路启动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启动片市民的搬迁期限自本月19日至明年1月18日。具体的房屋评估单价预计在19日公布。
潍县路启动片范围敲定
15日上午9时,位于博山路的公示栏前挤满了市民。“刚刚公布了潍县路启动片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想了解一下都有什么补偿措施。”家住四方路的丁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公示栏上张贴了市北区政府发布的中山路欧陆风情区市北区潍县路启动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以及潍县路启动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定于15日起对启动片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公示显示,潍县路启动片区域的房屋征收范围包括:潍县路37号到51号(单号)、四方路43号到59号(单号)、博山路50号到 56号(双号)和海泊路56到76号(双号)。
本次房屋征收部门为青岛市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搬迁期限自本月19日至明年1月18日。
增加10平米改善面积
据丁先生介绍,潍县路启动片的房子以老楼院为主,多数的房龄都在百年以上,户型面积从十几平米到二三十平米不等。“老居民最关心的还是面积补偿标准和补偿金的高低。”丁先生说。
根据新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增加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的50%结算房款。
无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计租表,但持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和计租表上只载明使用面积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以具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测的建筑面积为准。未经登记的建筑,经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城管执法、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相应补偿。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不拆由政府组织实施拆除。
房屋评估单价19日公布
“具体的评估价大约要到19号才能公布。”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待评估价确定后,按照相应的补偿面积,结合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结算房屋征收补偿金。此外,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将增加房屋征收补偿金的5%作为奖励。给予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6万元/户的奖励。
征收过程中,将按照一定的比例以货币方式支付公摊面积差货币补偿金。有阁楼的房屋,根据阁楼的实测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的50%对阁楼进行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市民还可享受过渡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按每户1200元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方面,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月每平方米3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发。逾期安置的,对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逐月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对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
非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计发,总额低于1200元的,按1200元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由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一次性计发1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征收评估机构协商选定
根据中山路欧陆风情区市北区潍县路启动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择上,将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征收评估机构名录;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代表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协商选定期限为15天。
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征收房屋的价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分户评估。
房屋室内装修价值的确定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标准计发。也可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请,由评估机构按房屋实际装修情况评估确定。协商不成的,委托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若市民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向选定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向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