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女士被诊断为左腿骨折,药费已经花了6万余元。
“幸亏我抱得紧,不然孩子就飞出去了。”12月2日上午11时许,齐女士抱着一岁大的女儿出去散步,当走到商城路准备过马路时,一脚踩在一堆树叶上,没想到叶子下面是个雨水井,还没等齐女士反应过来,人就掉进了井里,可左腿却卡在路面上,导致左腿骨外髁骨折 ,手术后断裂的骨头上打了11根钢钉,光药费就花了6万多元。对此,市排水管理部门表示,只要齐女士能提供相关证据,他们会积极配合后期赔付问题。
幸好孩子抱得紧紧的
12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江苏路青医附院,在关节外科病房见到了齐女士,她正躺在病床上打点滴,膝盖和大腿上还有清晰的擦伤痕迹。
“谁能想到雨水井没有盖子啊,真把我给坑苦了。”齐女士说,平日里一到周末,她都习惯出门散步,12月2日中午,她像往常一样,抱着一岁大的女儿去遛弯,在商城路准备过马路时,踩在了路边一堆树叶上,紧接着“扑通”一声,整个人摔倒在地上。原来这个雨水井上面没有盖子,她右脚踩空掉进井里,左腿卡在雨水井旁的路面上,当时听到“咔嚓”一声,一阵剧痛袭来。
“幸亏我抱得紧,不然孩子就飞出去了。”齐女士说,掉到井里的一刹那,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护住孩子,尽管身体已经失去了平衡,但一想到孩子后脑勺着地是非常危险的,就在孩子落地的瞬间用胳膊托住,万幸的是,孩子除了受了惊吓,身上并未受伤。由于左腿钻心的疼痛,齐女士根本站不起来,这时不少路人跑过来询问她的情况,一些过路司机也过来帮忙,在众人的帮助下齐女士被扶到路边坐了下来。
光药费花了6万多元
“摔得太重了,医生建议我赶紧做手术。”齐女士受伤后,先被送到青岛市中心医院,原来她以为只是扭到脚了,可到了医院才知道,左腿骨折、韧带损伤,医生说至少卧床休息半年,后来因伤势严重又转到青医附院接受治疗。
“ 现在,光药费就花了6万多。”齐女士说,她是56中一名语文老师,现在给初三两个毕业班教课,学生们明年就中考了,这段时间很关键,她也没办法去学校上课,心里很自责。
从医院出来后,记者来到商城路,找到了“肇事”的雨水井。齐女士的丈夫解先生说,其实附近还有个雨水井没有盖,自从齐女士受伤后,排水管理部门已经逐一进行修复。
现在最难的是找证据
徐女士一脚踩空摔成骨折 ,这责任该谁来负呢?1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排水管理处第三排水工区的负责人冷先生,“我们现在正在积极联系保险公司,让他们和伤者家属协商赔付问题。”冷先生说,他们得知齐女士受伤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更换了雨水箅子。前几天本来要和齐女士家人见面协商,但是对方家中突然有急事,所以打算下周再商量。
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寻找证据成了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过我们的态度是诚恳的,绝对不会推脱,如果是我们的责任,肯定会经过相关程序后进行赔付,这一点伤者可以放心。”冷先生表示,如果见面时,解先生找到足够的证据,并把入院治疗花费的所有材料都准备好,就进入后期赔付程序。
1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张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雨水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件事,雨水井的管理部门在古力盖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形下,未履行管理职责、及时采取措施 ,具有过错,应为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文/图 记者 刘鑫 徐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