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为带火网店建色情网站 一天几十万点击

2012-12-20 06: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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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

    朋友出的馊招害了他

    12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即墨看守所见到了嫌疑人孙某。孙某戴着手铐,在记者采访的半个多小时里,一直低着头,不愿面对记者的镜头。

    记者:你家里有服装厂,平时开着宝马,那你为什么还要开设黄色网站?

    孙某:服装厂、宝马都是家里帮着张罗的,开设黄色网站就是为了赚取点击率 ,等着网站火了之后就可以宣传我厂里的服装品牌。

    记者:你开办13个色情网站,之前知道这是犯罪吗?

    孙某:当时只是觉得刺激好玩,并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被抓后才知道的 。

    记者:你开办色情网站身边的人知道吗?

    孙某: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一直瞒着家人,未婚的女朋友也不知道此事。

    记者:你当初建色情网站是从哪里学到的?

    孙某:我有多个 QQ群,其实我并不知道靠黄色网站能够提高网店的点击量,一次偶然的机会,QQ 群上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 ,现在我才明白是他们害了我 ,希望给同龄人一个警示。

    记者:那你现在后悔吗?

    孙某:……(一直低着头 ,一句话也不说。)

    ■链接

    传播淫秽物品最高可判无期

    19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 、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以牟利为目的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的 ,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 、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图  记者 刘鑫 徐新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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