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城市信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支队推出了6项120急救车绿色生命通道爱民亲民工作举措,为120救护车让出一条“绿色生命通道”。
市交警支队秩序处谢维亮处长告诉城市信报记者,即日起将建立完善120、122联动机制,实行信息共享。120急救中心将所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驾驶员的电话号码报交警指挥中心备案,驾驶员在道路上遇到堵车或其他交通意外情况可以随时报告122交警指挥中心。交警指挥中心将在接警后核实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并迅速组织警力指挥疏导交通。
“只要司机在路上听到120急救车的声音,必须第一时间避让,否则交警将给予不躲让车辆200元的罚款。”谢维亮告诉城市信报记者。
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在道路通行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在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优先选择公交车专用道通行。二是在未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优先选择最右侧车道通行。三是在胶宁高架路等城市快速路通行时,优先选择骑压两排车道中间的分道线通行。
社会车辆应按照以下原则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一是在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靠近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原公交车专用道内通行的车辆应向选择就近路口右转或向最右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二是在未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靠近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正前方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右转,或视情况向左和最右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靠近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左侧和左前方车辆应向左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以备救护车前方车辆向左避让。三是在胶宁高架路等城市快速路通行时,靠近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前方两排车道的车辆应分别向最左右两侧靠边减速慢行、停车让行,其他相邻车道车辆应主动减速慢行。四是路口遇红灯时,已进入路口的其他方向来车应主动避让,未进入路口的其他方向来车不得进入路口,同向停车等候信号的车辆(即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正前方车辆)应右转或向左让行。
谢维亮告诉城市信报记者,将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上加装视频监控设备。“避让120救护车的司机,即使闯入了单行道或红灯,只要被视频监控拍下来,证明自己是为了避让急救车可以免去责任。对社会车辆因避让救护车而被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因有条件避让救护车而没有避让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以供公安交警部门撤销已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并视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如果没有被视频拍下的司机如何解释自己为避让急救车而违反道路交通呢?只要违规司机提供当时避让急救车辆的车牌号,交警部门会根据调取路口监控来确认车辆违法的原因。
近期,交警部门将联合市急救中心开展不避让救护车整治行动,主要有:一是启动视频抓拍,调用全市视频监控探头,严密跟踪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行经路段,实行视频抓拍;二是开展随车行动,交警部门将安排民警乘坐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随车拍摄故意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三是开展现场执法行动,民警在路面执勤期间发现故意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在放行救护车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处罚。
记者 李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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