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一家金属公司内,在2011年6月至9月频繁出现被盗事件,最后查出原来公司有内贼,20岁的海燕进入工厂后偷盗成瘾,百余天内偷盗十次,专门在同事宿舍下手,甚至连洗面奶都偷……警察在她自己的宿舍里发现了几件别人丢失的东西,在海燕回宿舍想消灭证据的时候,抓了个现行。虽然赃物总价值只有2200元左右,贪图小利的海燕却犯下了盗窃罪,并且最终因为小偷小摸,20岁的女子锒铛入狱。
在2011年6月份左右,青岛市李沧区某金属有限公司职工宿舍频繁丢东西,而且丢的不仅仅是现金 ,还有零碎的生活用品。据员工娜娜描述,在2011年7月初,放在寝室中的牛仔裤不翼而飞,而当时只有海燕在宿舍,后来此事不了了之。但是之后宿舍被盗的事情屡屡发生,岳某称,在8月底晚上7点左右,自己放在桌子上的眼镜被盗,并且十字绣也被偷走。
后来职工宿舍门在2011年9月8日被撬坏,报警后,民警渐渐把目标锁定在海燕身上,在海燕想回宿舍消灭证据的时候,将其抓获。事后得知,20岁的海燕偷盗成瘾 ,并且直接供述自己的偷盗行为:自己曾经携带螺丝刀到职工宿舍,趁着员工不在时入室盗窃 ,看到什么能用就拿什么,大概偷了十多次,一共有一千元左右的现金 ,都被自己挥霍了。并且海燕供述,与同事在汽车站等车时,也趁着同事上厕所时,偷了钱包里面的100元。
事后据公安部门统计,从2011年6月至9月期间,海燕共盗窃10次,价值人民币2245元。2011年10月1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2012年2月24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海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海燕犯盗窃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海燕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海燕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记者 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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