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21岁小伙建色情网站 自称只为提高"技术"

2012-12-28 11:2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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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上午,胶州市公安局接到线索,胶州市有人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人色网”,而网站上含有大量的淫秽色情视频。据办案民警介绍,“人色网”刚刚成立不久,“根据我们分析,这个网站是通过国外的服务器申请了免费空间,然后把淫秽视频的链接放在了自己的网站上,网民通过点击链接在线观看视频。”民警告诉记者。

    经过连日的侦查,民警发现,暂住于北关八里庄的姜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21岁的姜某是胶州市人,初中没毕业就进入社会工作,期间还因为盗窃被劳教了一年。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姜某现在一直通过给企业做网站谋生,做一个网站,每年收取500元的费用。

    11月26日,根据青岛市局统一部署,专案组共出动警力5人,于当日15时许,在胶州市兰州东路某网吧门口将嫌疑人姜某抓获。随后,办案民警从姜某的暂住地内发现了一台电脑,发现姜某所建立的“人色网”上共有2000余部淫秽视频。据了解,该色情网站仅仅“存活”了十余天就被公安部门关闭。经审讯,嫌疑人姜某供认了建立“人色网”网站,并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的违法犯罪事实。

    在审讯中,姜某交代,自从初中毕业后,自己就一直自学电脑技术,现在也是依靠给小企业做网站来赚钱。被抓捕之前,姜某已经建立了20多个网站,包括小说网站、小型综合性论坛等,全部通过从国外服务器申请免费空间的形式。谈到建立色情网站的动机,姜某称,一开始自己并没当回事,只是想通过建“人色网”来提高一下自己的电脑技术。目前,姜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或者不以牟利为目的,数量翻倍即40个以上的,均可以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

    文/图 记者 郑昆仑 通讯员 刘海鹏 刘人斐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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