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房屋档案证明收费过高 相关部门答复

2013-01-08 07:5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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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去八大峡开了一个房屋证明,从我递交各种复印件开始到最后打印出来材料我签字,前后我看表一共用了3分50秒,然后我去隔壁窗口交钱,盖个公章收费50元。”

  近日,一位市民在网上质疑房屋档案证明收费过高的问题。1月7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立新进行了答复,“在房屋档案收费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这劳动价值也太高了,就敲几下键盘,盖个公章就50元。”该市民质疑说。

  “所说的房屋证明应该是查询档案后出具的房屋档案证明。根据青岛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对外提供利用档案时收取相关费用,属于国家和省批准的事业性收费。在房屋档案收费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乱收费问题。按照国家规定,青岛市房地产档案馆负责市区两百多万卷房地产档案的整理、入库、维护、查询利用等工作,且应建立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专业库房,并须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蚁等专业设备,日常管理维护需有大量专业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为方便对外查询利用,房地产档案馆近年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持续推进房地产档案的电子化。在方便、快捷的出具查档证明的背后是庞大的信息系统的支撑。”1月 7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立新答复说。

  1月 7日,记者进行了调查。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还有很多情况需要交手续费。比方说二手房赠与办证、房产证加名等。具体来说,二手房赠与办证,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3元,非住宅每平方米8元;土地收益金: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目前暂按成交价的 1%征收。

  房产证加名方面,房产已办理抵押手续,需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才能办理加名手续,办理加名时需提交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办理,房屋登记费80元。继承登记方面,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手续费:每平方米1元。

  夫妻婚内买商品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现在双方关系紧张,怎么防止对方卖房?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共有的房屋应当共同申请登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就登记上来说,是一个人的财产 ,对方可以自由处分。如果想防止对方卖房,建议夫妻持结婚证共同申请登记,由一人名下登记为两人共有;如果对方不配合,一方可以持结婚证申请异议登记,可以限制对方15日内处分房屋,申请异议登记后15日内起诉的,可以持法院立案通知书和起诉书申请延长期限,15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应当按照80元每套和550元每件交登记费。

  另外,据了解,除了符合免征个人所得税4种情形之一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行为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况房屋受赠人需要按2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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