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四千房主却发愁 原来是房产证还没到手

2013-01-29 11:0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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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 ,市民任大爷出手购买了市南区一套海景房,楼盘名为伊莎贝拉国际公馆。两年前房子交付,合同规定的是2011年12月办理房产证,然而至今未办理成功。没有房产证无法落户,任大爷的孙子上学成了难题。这几年房价涨了4000元,投资客也赚了,然而由于暂时没有房产证,出手成功率非常低,房子抵押更是被拒绝。1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开发商。对方告诉记者,很快就能办下来,材料已经上交。会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补偿。

    没房产证招来烦恼

    任大爷已经77岁了,孩子孝顺,在市南区伊莎贝拉国际公馆购买了一套93平米的海景房,交房已经两年,一家人一起住但房产证依旧没有办好。“孙子现在已经六岁了,落不下户口怎么上学。”

    根据规定,办理落户的居民必须要持有房产证,这让住在伊莎贝拉国际公馆的业主很郁闷。“根据合同,说是交房后360天内给办理房产证,我们是2010年12月份交的房,应该在2011年12月份给我们房产证。现在拖了一年了,一直没有。”眼看着小孙子一天天长大,本来按照合同可以按时取得户口的任大爷不得不继续等待。

    “当时买的时候一万六一平方米,现在将近两万了,很多人想把房子卖了换钱,没有房产证也卖不了。”伊莎贝拉的另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在这个楼盘里还有不少房地产投资客,虽然房价涨了,自己却因为房产证的问题,无法出手。

    根据青岛规定,商品房在拥有房产证明五年后进行买卖可免去营业税,所以房产证拖一年,自己想出手的话就要再拖一年。现在国家一直在做调控,想到房价可能会跌,想要出手的业主也只能无奈地等着。

    开发商表示会补偿

    记者了解到,业主的说法是验收问题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然而验收有问题,当初是如何交房的?据介绍,房产交付必须达到三个条件:开发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并在市建委有关部门备案;必须取得规划管理验收证明;必需具备物业管理所需的配套网点、办公用房、停车场(库)、自行车棚(房)等移交证明。

    “我们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那边的一个姓赵的部长只说给办,但是一直拖着。”任大爷说起开发商的态度,很是不满,“现在开发商已经走了,去黄岛开发房产了,我去过很多次了,办公室已经空了。”

    1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伊莎贝拉国际公馆的项目部赵先生。“很快,就这几天,最近就能出来。”赵先生告诉记者,楼盘因为工程验收出现问题,所以一直没有把房产证办下来,现在问题已经解决,2011年所有材料已经上报,现在就等政府部门进行办理。

    而对于因为违约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赵先生表示,“这个只能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补偿,我在开会现在不太方便接受采访。”说着赵先生匆匆挂掉了电话。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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