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体验租女友:按规矩付租金 每天几百元很正常

2013-02-05 07:2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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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酬怎么算 按规矩付租金,有的一天要价1000元

  在网上征女友的时候,记者联系了几个可以扮演“临时女友”的女孩,都因为报酬的问题最后没有谈拢,最终对方不再回答。记者问“萱萱”报酬怎么算时,她笑着说,“这当然也得看你自己的条件,我知道自己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是也不算差,在我们这个圈子里,1000块钱一天的也有,但是我有自知之明,春节的时候一天600元就行,愿意多给我不拒绝。”她说。

  “萱萱”告诉记者,第一次演“女友”时,两天只要了500块钱。“一是本来就在一个群里,好歹算认识,去了他家一趟,虽说相互没感觉,但是聊得还行,再说也没指着这个赚钱,就意思意思就行了。”

  “萱萱”告诉记者,如果真的能谈妥,收费必须按照规定来,最好有网银。

  “经常做临时女友的女孩,建了一个QQ群,大家平常都会分享一些自己的经历,有的人白忙活了一顿,到最后男的竟不给钱。所以 ,要按照统一的规矩来办。”她跟记者说,“很简单,谈妥价格之后,我们约好时间一起去你家,按约好的时间见面后,你就得先把第一天的工资汇到我账户里。因为如果你之后觉得我本人不适合,不喜欢让我去你家,那我不就白跑一趟了?所以第一天的租金必须在见面后一个小时之内汇到我的银行账户上,你一汇钱,我就马上能收到信息,这样我就安心跟你回家了,往后每天也是如此,每天上午都得提前将费用汇到我账户里。如果相互比较信任的话,也必须先付一半,剩下的在结束之后立刻到账。”她跟记者说。

  “萱萱”告诉记者,她自己也知道这个圈子并不那么单纯,所以不会轻易“出租自己”。“虽然我们都提前声明我们的关系就仅限于牵手和拥抱,但是有些人就是不怀好意,总是动手动脚,而且有些做这个的女孩也不是那么单纯,所以这个圈子本身就很乱。”她说。因此,对于“客户”的选择,她非常谨慎。“我一般很少直接通过网上来找,都是网上认识的朋友介绍活儿给我。”她说,很多需要在网上招女友的都是男同性恋者。

  “我一共就做过两次临时女友,第二次就是帮一个男同性恋者 ,他30多岁了还没女朋友,家里一直催,实在受不了才通过一个朋友找到我 ,我就在过年时演了他的女友,应付父母。其实我很同情他,我不排斥同性恋者,所以愿意帮忙。”她说。

  “萱萱”告诉记者 ,对她们来说,事业有成的男同性恋者其实是最理想的客户。“一是本身跟他们回家,不担心会遇到什么问题,而且他们通常都比较好说话,性格平和,给钱时也不会斤斤计较。我们群里就有几个女孩子,都是直接到一些同志社区发帖子,这样安全系数起码高点,在人身安全上不用担心太多。有些事业有成的人,给钱的时候很大方。有个福建的女孩跟着一个客户回老家,两个人还办了场假婚礼,最终对方给了她三万元。”当然,也不排除会有人假借男同性恋之名来“骗财骗色”。

  讲个小故事

  临时女友收2000元红包不肯还回来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看到很多人在论坛中描述自己租女友的经历,其中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其中武汉一位网友“土豆博士”跟记者描述了这样的经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悄悄给了“临时女友”2000块钱红包,谁知对方一直没有告诉他。

  “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网上租了女友,程序很简单,发了帖子,说明条件,然后就有人应征。第一个聊了之后又临时变卦,就又找了一个,叫小芮。回到武汉老家,她也挺会来事,我爸妈非常高兴,一直拉着她的手说这儿说那儿。当天晚上,我太累了就提前睡了,她跟我父母看了春晚。”他说。

  他觉得挺满意,就带她在武汉玩,去了黄鹤楼等景点,顺便吃点小吃。后来,小芮的表现让他有些难以置信。“她待在我的房间里,不肯离开。我虽然觉得有些心动,但那是在我父母家,所以我好说歹说把她劝出去了。”直到回到工作的城市,他才知道,原来父母给了小芮2000元压岁钱。“她一直没有跟我说,后来我问她,她竟然说我们的协议里没写这种钱应该归谁所有,而且这是我母亲自愿给的。后来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也没敢跟父母说。”说起这些,他还是有些后悔租了这么一个女友,“要不是父母这么逼我,我也不会这么做。”

  律师讲道理

  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几个人都说,“如果不相信,我们可以签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约定,能否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专门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盛雁。

  盛律师告诉记者 ,在她看来,签署这样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的租赁对象只能是物,人身不能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只能将一些具象的财产作为标的物,而在租友合同中,不少条款针对的是感情、人身安全这样的抽象物,这些是不能作为债权标的物的,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约定,想要通过诉讼维权,会很困难。”因此,盛律师建议不要轻易从事这样的活动,还是要慎重。 文/图 记者 孙祥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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