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路 2月16日,是不少单位上班首日,尽管大家都呼吁不放"开门鞭",但不少单位仍我行我素。一家单位员工用"开门炮"代替"开门鞭"。记者 王滨
华阳路 16日上午10时许,一家单位员工在燃放烟花爆竹,不少行人只好捂着鼻子驻足等候。记者 王滨
湛山 园林绿化清洁工人冯召菊要弯着腰一点一点将绿化带里的鞭炮皮抠出来,非常辛苦。记者 韩小伟
海丰路 商户燃放完鞭炮后,担心没响的鞭炮被火星引燃炸伤市民,民警和特勤人员帮着清理。记者 黄英帅
半岛都市报2月16日讯(记者 周晓荷实习生 张坤) 大年初七,是不少商家春节假期过后开门营业的第一天,放一挂“开门鞭”,博新年好彩头,这是岛城商户沿袭多年的传统。当天,鞭炮声从清晨就不绝于耳,甚至比除夕更甚。可面对居高不下的PM2.5浓度和“限鞭令”的推行,“开门鞭”放不放?怎么放?着实成为了令不少商户纠结的难题。
2月16日上午,家住市南区宁夏路的张同一出门就被吓了一跳。“大白天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就在这儿放焰火,还放了一挂鞭炮。”张同说,琢磨了半天才想起来当天是商家新年开门营业的日子,放鞭就是为了讨个彩头。“今天这鞭炮声比年三十都热闹啊,前两天过年还觉得可能受雾霾的影响,今年放鞭炮的人少了,原来都留到这初七放开门鞭了!”居住在延吉路干休所的朱先生告诉记者。
2月16日(正月初七)是国家规定的年后第一个工作日,不少单位都选在这天开门,为图个好兆头,不少商户还是延续了放开门鞭的传统。位于海尔路数码科技大厦海明财税公司的职工朱金霞女士告诉记者 ,自己公司所在的区域公司比较密集,写字楼加上附近的一些网点大约有五六家选在当天上班,“我估计得有差不多四十家今天上班都放了开门鞭,一上午鞭炮声就没断过。”
开门鞭究竟应不应该放?记者了解到,早在 2012年11月,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就发布过通告,通告上显示蛇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天数共6天,分别是2013年2月3日(农历腊月廿三)、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11日(正月初二)、2月12日(正月初三)、2月24日(正月十五)。初六到初八的“开门鞭”并非在法定的燃放日,是违法的。
微博上,关于“开门鞭”的讨论也在逐渐升温。对此,青岛公安也通过微博倡议,开业不放鞭炮。“除夕夜,全城燃放烟花爆竹致PM2.5值飙升,岛城空气为中度重污染 。近日,不少商家会择机开业,并选择燃放鞭炮来庆祝 。在此倡议,为了我们共同呼吸的空气,为了岛城蓝蓝的天空,请支持开业不放鞭炮!”在法定燃放日以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倡议大家自觉遵章守法。
位于大名路路口“明圆居”房屋中介的业主张先生却很纠结:“以前都放这个开门鞭,但今年确实有些犹豫,因为前阵那个雾霾确实挺严重的,我们也在考虑到底还放不放这个鞭了,或者换种形式,讨彩头还是要蓝天?太纠结了。”
在采访中,不少商户都表达了同张先生一样的烦恼。“其实我也不想放鞭的,又费钱又污染环境。”南京路上一家手机店老板告诉记者:“但左右店铺都放了,我不放也说不过去。而且总觉得应该有个红红火火的开始。”“毕竟商户开门肯定是过了初三了,他们对于开门鞭肯定也挺矛盾的。”市民小李这样向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