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市政府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对拟征收的
崂山区三幅地块进行公示。
其中,地块一位于崂山区沙子口街道龙泉社区以南、李沙路以北,涉及沙子口街道龙泉社区居委会,拟用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二位于滨海公路与王沙路交会处,涉及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居委会、西九水社区居委会,拟用作交通运输用地;地块三位于沙子口街道流清河社区以东、崂山路以南,涉及沙子口街道流清河社区居委会,拟用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月5日至4月5日,崂山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已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2月5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
抢栽、
抢种、
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崂山区拟征收三地块 抢栽抢种抢建不予补偿 六个社区有了城管常驻点 小广告告别居民楼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最高可贷额仍为60万 二套房首付将提至7成? 银行:没接到通知 多地公积金政策频频收紧 撩动楼市调控“神经” "3月暴涨论"或支撑不足 专家称两会是重要风向标 山东房屋契税征收将变3%~5% 青岛暂未调整 俩月没看房市北楼盘多涨价 市南二手房仍在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