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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为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五年234次会议多涉民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在中南海主持召开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近期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趋势明显,研究出台了有关调控措施。
这次会议是本届政府第23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从2008年3月19日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共研究讨论611个议题,涉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这反映了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本届政府的施政重点,和中国近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走向。
回顾五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中国及时推出应对之策,始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中心。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议题中涉及民生的有100多个,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九连涨”。在2008年底应对危机的关键时段,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研究了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等多项重大改革措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说,这五年,面对一系列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我们迎难而上,危中求机,经受住各种困难和挑战的考验,取得巨大的成就。本届政府的工作为进一步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资料
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对象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1986年,国务院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房产税。2010年9月,国务院提出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全国。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2012年2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求是》上发表文章称,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同年2月18日,住建部首提加快推进房产税。同年8月29日,国务院称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试点
沪渝2011年启动房产税改革工作
2011年1月27日,上海 、重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上海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征收对象是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重庆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征收税率为0.5%~1.2%,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由于房产税税率过低,范围过窄,容易被房价上涨部分所抵消,且房产税执行力度低,与
限购令重叠较多,两地开征房产税对当地楼市收效甚微,对市场的影响力基本没有得到体现。 据新华社等综合整理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