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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山畔
困扰:按时交电费还被贴《停电催费通知》
王先生:我是每个月都把电费交给物业公司了,为什么物业公司却没有把电费交齐?
王先生家住位于南昌路上的林语山畔小区,2月27日一早 ,当他出家门的时候,突然看到单元门上贴着一份《停电催费通知》,“通知上说,我们小区总共欠了10多万的电费,如果我们在7天之内没有交齐的话,供电公司就会给我们停电。”王先生说道,“我是每个月都把电费交给物业公司了,为什么物业公司却没有把电费交齐?如果到时候真是停电了,谁负责?”
2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林语山畔小区,发现小区内的小高层的单元门上,确实贴着《停电催费通知》。同时,在单元门上 ,还贴有一张物业公司的《情况说明》。记者随后来到小区2号楼的青岛育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不在。但是物业张贴的《 情况说明》,已基本说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09年电业局通知林语山畔周边不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为保证小区用户及时入住及正常生活,期间一直使用开发单位施工用电供电。居民用电为0.54元/度,而施工用电为0.91/度,中间电费差额由我公司垫付至今达57万余元。”说明上写道,“至2012年9月,该小区换装了电业局正式一户一表。但电业局仍然按照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收取……为保证不影响居民用电,我公司已积极与电业局进行沟通无果,现公司准备将该情况如实上报政府及电业局……”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到青岛供电公司,公司营业与电费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开发商之前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申请,而是使用别处变压器,引入别处电源,而引用的电源属于一般工商业电价,所以我们应该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收取电费。”
“而之前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但是因为开发商与仪器设备供货商之间有问题没有解决,所以小区的一户一表改造并没有完全完成。”该负责人介绍说,“以为之前引用电源,就没有经过正常的程序,再加上后面一户一表改造没有完成,这都是开发商方面的责任,我们只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执行。”
文/图 记者 章显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