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或成山东首个房产税试点市 主要是高端住宅

2013-03-01 09:34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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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2月28日讯(记者 邱晓宇) 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了楼市调控新“国五条”,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对此,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称暂未接到青岛试点房产税的相关通知。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房产税选择在山东省增加试点城市,青岛很可能首当其冲。

  太平洋房屋山东总部总经理林宪周认为,正在实施的楼市“限购令”,对青岛楼市的调控及对房价的抑制作用效果不明显,近期商品房成交量和价格不断攀升,政府急需出台有效、有针对性的调控手段。因此,新“国五条”提出后,青岛极有可能成为山东首个房产税试点城市。

  目前,房产税试点城市有上海和重庆,从试点城市的效果来看,房产税对房价走势、楼房销售的实际影响不大。林宪周说,房产税很难解决房价过高这一问题,向拥有高端住宅者和拥有多套房的房主开征,并不足以影响这一群体从高房价中获得的利润,并且房地产市场还受到贷款利率、限购政策等一系列因素影响,房产税仅是其中一项,不会绝对化影响青岛楼市整体情况。

  此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楼市,具体细则的制定显得至关重要。科威国际不动产青岛区总经理孙杰分析,以上海为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税率暂定为0.6%和0.4%,人均住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予以征税。“上海制定的房产税税率过低,征税范围很窄,房价上涨的部分就把税收的部分抵消了,过低的税率不足以与买房者的收益相抗衡。从这一点来说,青岛如果开征房产税,也需要在征收细则的制定上做足功课。”孙杰说。

  如果青岛开征房产税,低收入人群怎么办?对此,青岛楼市专家张百忍认为,房产税的征收不会“一刀切”。因为,近日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表示:“中国未来的房产税改革,绝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房产税改革应该是坚持只调节高端。”

  林宪周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应该是拥有多套住房的炒房客或高端住宅拥有者,而更多的刚需置业者都是中低收入人群,倘若将这部分人群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内,无疑会增大他们的购房压力。

   [编辑: 曹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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