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绍兴路大货车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迅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以大中型货车为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月行动。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车辆及其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大中型货车的全面调查摸排,组织民警深入有车企业进行走访,对辖区大中型货车进行摸排、查验,逐车进行登记,并对车辆进行拍照存档,加强对机场、港口等物流集散中心和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巡查,以环湾大道、重庆路、黑龙江路、滨海大道、辽阳路、胶宁高架和高速公路、国省道作为管控重点,严厉查处大中型货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无牌、假牌、套牌行驶,号牌不清,报停后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疲劳驾驶,违规超车,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技术标准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及非法改装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27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走访有车企业112家、建筑施工工地140处、分包商64家,对342辆大中型货车进行了临时检验登记、对544名大中型货车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同时 ,禁止大中型货运车辆在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杭州支路以东范围内通行。在路面查纠方面,各交警大队将坚持超常规、高密度、集群作战、重拳出击,对辖区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监控,成立专门行动队实行机动巡查、跨区作战,随队携带便携式地磅,当场称重,提高查处效率。采取新的查处方式,坚决防止大中型货车“打游击”,“闯关”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组织专人24小时对青岛交警新浪官方微博进行值守,对群众举报的大中型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积极构建同网民的良性互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缝隙视角网络,让违法大货无处藏身。对查处的大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
上限处罚,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及时办理移交、共同处罚,提高大货车交通违法成本。记者 李玮 通讯员 栾心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