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春3月7日电 记者从吉林省警方了解到,长春市“304”盗车
杀婴案件犯罪嫌疑人
周喜军已于7日18时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吉林公安”称,从未就嫌犯自首情节是否影响其定罪量刑问题发表任何消息。
周喜军 1964年2月出生,出生地为吉林省公主岭市,户籍地为长春市经开区。
据周喜军交代,4日7时许,他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会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 RAV4丰田车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5日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
5日 17时许,周喜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