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杀婴案周喜军被判死 周当庭提出上诉(图)

2013-05-28 06: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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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婴儿小皓博。



  

周喜军



  5月27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周喜军死刑。

  法院判决如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098.5元。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4日6时40分,被告人周喜军来到“为家 ”超市,发现超市主人停放在门口的银灰色丰田RAV4越野轿车没有熄火,7时许,周喜军乘超市主人忙于卖货之机,将车盗走。上车后,周喜军发现有婴儿在后排座上,仍驾车驶往公主岭市怀德镇方向。为防止被发现,他将车牌掰下 ,轮毂上的红布条解下置于车内。行驶中,将婴儿掐、勒死。8时20分左右,周喜军将婴儿埋于积雪中,后将车内女式挎包、婴儿衣物等抛至路旁沟内。

  周喜军回家后,从家人及网络得知公安机关在本省和邻省进行全力抓捕,也知道社会公众在自发寻找被盗车辆及婴儿,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 ,于3月5日16时40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为134900元,已返还给被害人家属。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喜军在自知无处可逃的情况下投案,虽自首成立,但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新华社等

  事件回顾

  两月大婴儿失踪,曾牵动国人心

  3月4日7时20分车辆被盗,婴儿失踪


  当天早晨,一名超市店主开车载着孩子来到位于长春市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会处的自家超市,担心超市室内太冷,就先把孩子放在没有熄火的车上,自己去屋内生炉子,离开车十分钟,车被盗走。车内有一名孩子两个月大,事发时穿黄色线衣,外面白色棉袄,粉红色毛毯包裹,左侧肩膀有青色胎记。事件发生后,警方在全城范围内展开搜捕,相关消息被扩散到网上后,引起广泛关注 ,私家车主和出租车司机动员寻找。

  吉林成立专案指挥部,长春市出动包括交警、巡警、特警在内的各警种近万名警力全城寻找。为了震慑犯罪嫌疑人,几乎所有加入到搜寻行动中的车辆,都开启了双闪应急灯。长春市一些媒体和网友呼吁,希望其他银灰色RAV4车尽量不要出行 ,以免给寻找男婴的爱心队伍和警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些私家车主带上了处于哺乳期的妻子,随时准备给这名男婴喂奶。吉林交通广播、长春交通之声等都放弃日常播报,全程追踪事件进展。

  3月5日8时左右车辆找到,婴儿无消息

  3月5日早8时左右,被盗车辆在吉林公主岭营城子小学附近的一个民房院子里找到。车上没有婴儿,嫌疑人未抓到。警方发现,被盗婴儿的衣被被扔在离弃车500米的路边沟里。

  3月5日17时许嫌犯自首,供述婴儿已死

  吉林警方在19时53分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周某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某,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周喜军自首后,网传他是替他儿子来顶罪,被警方否认。

  据周某交代,3月4日上午7时许,他将车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当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时,周某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3月5日21时许孩子母亲得知消息发病

  21时18分,孩子妈妈得知消息后,突发心脏病送医。长春无数网友纷纷通过微博相约,连夜为不幸遇害的小皓博送行,希望他在天堂不再有灾难。长春市文化广场上,几千根蜡烛在雪堆中点燃。“孩子,走好”、“小皓博,我们想着你”……声声呼喊在广场中飘荡。

  3月7日周喜军被批准逮捕

  3月7日18时,嫌疑人周喜军被批准逮捕。此后,他住所防盗门,被人砸出了许多小坑。“新春愉快”的对联也被人扯了下来,扔在一边脚。

  据央视新闻、《新京报》等整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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