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晚6时许,正在值班的嘉兴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某KTV员工报警称:自己放在宿舍的一万多元现金被盗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一边安慰张某,同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开始在 KTV员工内部开展逐一的排查走访。在走访过程中,民警发现和张某同住宿舍的员工聂某并不在单位。而且,据周围同事反映,下午只有聂某一个人待在宿舍,据此警方推断,聂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走访时,民警同时了解到,聂某最近几天流露出离职的想法,经过细致走访和打听,晚上9时许,民警在台东八路将聂某抓获,经过细心审查,聂某交代了盗窃事实。
刚满19岁的聂某是山西平原人,2013年1月到KTV打工,因为和同事的关系处得并不融洽,在3月初便萌生了离开的念头。3月6日下午1时许,在宿舍睡醒的聂某感到饿了,便翻找宿舍同事张某的行李箱准备找点吃的,不经意间发现箱子里放了一万多元的现金,聂某一时起了贪念便将钱据为己有,接着她打车到台东购买了一枚价值2000多元的
钻戒,随后又购买了一台1500多元的
手机和几件衣服,在民警将其抓获时,已经挥霍了4000余元。目前,剩余的7000余元赃款和赃物已经被警方追回,嫌疑人聂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嘉兴路派出所刑事拘留。
通讯员 乔俊杰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