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信春鹰:税收立法权收回暂无计划

2013-03-10 09: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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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9日电(特派记者郝园园  高亮  李晓哲  朱艳丽 )  3月7日,本报报道了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在山东团小组审议会上建议将税收立法权收回人大一事。她表示,征税权本属全国人大,但从1985年开始全国人大将其大部分授权给了国务院,至今已近30年,是时候收回了。她的发言经本报报道,在微博上热烈转载,引起更多媒体的关注。3月9日下午,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此事给出回应:税收立法权何时收回没有时间表。

  3月7日下午,赵冬苓的小组发言经本报报道,在微博上热烈转载,截止到7号下午,评论已经超过1万多条。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赵冬苓已经回到小组审议现场去征求代表们的联名,她的目标是征集到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3月7日下午2时许,赵冬苓在自己的微博上转发了本报报道,此后就此问题她开始在微博上发声。截止到3月8日晚,她的建议已经可以成为“议案”。越来越多的媒体记者找到赵冬苓,就此事继续跟踪报道。

  “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提出一个议案,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议案,就是建议全国人大在2013年年底之前,收回对国务院税收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我们想请您谈一谈,当前全国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的可行性、可能的路径和时间表。”3月9日下午,有记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就这一问题连续发问。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就此问题进行了回复。“我们都关注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媒体、专家对税收法定的问题讨论特别多、特别活跃。为什么大家这么关注这个问题,税收法定的根源在哪里?我仅从法律制度上给大家做一个解释。”信春鹰说,立法法是我国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是宪法相关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全国人大专署立法权的范围,税收立法是人大权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权。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定,1984年和1985年全国人大就授权国务院在税收、改革开放、经济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规。1984年的授权决定已经废除,1985年的授权决定现在依然有效。“至于什么时候收回,我们还要认真地研究、分析大家的意见,在适当的时候能够考虑这个问题。具体没有路线图,也没有时间表,但是我们会回应公众的关切。”

  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记者会上也谈到,他注意网上热议税收法定的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定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扩大人民民主等。这当然也就涉及到有一些新的法律要制定,有一些法律相应要修改。比如说,要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不断总结我们这些年在税收领域的改革经验,把现行的税收方面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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