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避税"偏方"频出 专家:钻法律空子有代价

2013-04-11 08: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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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新国五条细则青岛版终于浮出水面。尽管青岛版细则中并未提及20%个人所得税是否征收,但20%的个税依旧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随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都纷纷开始执行征收20%个税,网上规避个税的“偏方”层出不穷 ,一时间,到民政局离婚的人络绎不绝。但近日武汉一对夫妻假离婚后妻子不愿复婚要卖房的新闻,再次引发人们对假离婚的关注。专家提醒,“离婚避税”存在不小的道德风险,另一方将会面临“人房两空”的尴尬境地。今天,我们就请专家为大家讲解一下,网上的避税“偏方”靠谱吗?本期,我们请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为大家解析。

  假离婚:赔了夫人又折兵

  网友招数:如果是拥有两套房产的夫妻为了规避个税,夫妻双方假离婚,房产一人一套,卖完房后再复婚。如果是因限购离婚,离婚后将房产全部归到一个人名下,另一方是无房单身,便不再受限购或者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的限制。

  律师解读:单正国律师表示这个方法确实具备可操作性,在楼市限购政策执行之初,就已被人提了出来,也真有人成功通过假离婚,买到了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房子。有人担心像武汉那对夫妻一样,离完婚女方把房子卖了。这种做法违反道德伦理,不仅有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风险,而且对家庭和孩子乃至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打官司过户:以房抵债,视为交易

  网友招数:为了避税,离婚什么的弱爆了。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 ,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税都没有!

  律师解读:单正国律师表示,按照法律程序,房产抵押后只能依法进入拍卖程序,拍卖所得优先受偿,不能直接过户。如果诉讼中达成和解,直接以房抵债,则视为交易,过户时绕不过去限购政策和税收。“现实生活中,买方拿着判决书不能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而是应该先去税务局,把所有的税都交齐了,房产交易中心才能给你过户。”

  缩差价:低于市场价也要纳个税

  网友招数:很多人担心20%的个税终究会实施,于是有人提前想到,要减少20%的交税量,可以把二手房的买入价或者最初的买入价调整下,缩小差价就可以了。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按新政计征20% 个税,那么需要缴税20万元。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就是零,就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个税。

  律师解读:单正国律师表示,根据国税总局的相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而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进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即便可以规避税款,也只能规避掉实际成交价格比税务局核定的价格高出的那一部分。”单正国说,这种钻法律空子的方法,会导致下一次交易税额的增加,给买方留下“后患”。

  记者 付明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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