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暂不对使用"电子狗"进行处罚 浙江已开罚

2013-03-22 10: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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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电子狗”,有车族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会提醒“前方有测速”的仪器。近日,浙江省高速交警部门发布消息称:“电子狗”在浙江是非法装置,在车上装“电子狗”将被罚款200元并收缴。这一消息让不少有车族又起了疑虑:电子狗到底能不能用。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在岛城的汽配市场上,“电子狗”还卖得比较火,在处罚方面,交警部门表示暂不处罚。

  据介绍,浙江禁止安装和使用“电子狗”的原因是,一方面安装“电子狗”的车主,时常会在一般路段超速行驶,而在测速点前突然刹车降速来逃避检测,而紧急刹车很容易令后车避让不及,造成追尾事故;另一方面“电子狗”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的接收产生干扰。

  浙江不允许安装、使用“电子狗”,那青岛允不允许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测速点等抓拍设施前方,交警部门都会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灯 ,明确告知驾驶人进入测速区域,而“电子狗”是驾驶员一种自我提醒的方式,本质上都是遏制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暂不会对使用电子狗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收缴。

  “目前我们正在推广抓拍、区间测速等非现场处罚方式,‘电子狗’的作用将大大受限。”民警称,以区间测速为例,它是以车辆通过前后两个监控点的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上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上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电子狗”根本起不到作用。

  民警提醒,长时间使用“电子狗”会产生误导,更容易让车主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从而造成交通事故,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此外,“电子狗”的侦测系统并非是万能的,它要经常更新,为此,很容易成为摆设。 本报记者 黄英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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