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房产信息”别过了头

2013-03-23 08: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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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谢女士在买第二套房时,被告知此前购房身份信息录入时发生错误,名下可能已不止一套房。她欲在北京市住建委城研中心查询自己名下到底有几套房遭拒,工作人员表示,不能以名字和身份证查询自己名下房产以及房产信息。(3月22日《新京报》)

  北京市住建委城研中心拒绝的理由是:根据有关法规,个人不能仅凭名字和身份证查询自己名下房产信息,必须同时提供房屋具体情况如房屋面积、房屋具体位置、房产证编号等材料。

  禁止以人查房固然能让公民的房产信息受到保护,但也存在明显弊端。在该事件中,由于开发商在录入信息时的疏忽,使得谢女士名下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一套房,这个事情房主本人并不知情,她所能提供的只有身份证和她本人。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北京市住建委干脆搬出了法规:“不得以人查房!”别说这位女子不理解,我们也是一头雾水。这种查询房产信息的限制性门槛,是否会无意中成为某些不法分子例如“房叔”、“房姐”的隐身衣?

  身份证作为识别个人身份最权威的证件,本人带上它都无法查询属于自己的信息,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保护个人隐私是大势所趋,但若过于拘泥于形式,而形式又过于呆板,那就难免过犹不及,出现好心办坏事的尴尬场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曹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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