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
济南市公安局获悉,为动员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提供
制假售假类经济犯罪
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济南市公安局出台奖励办法,规定公民举报经济犯罪线索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根据公安部和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济南市公安局决定自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利用11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打假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名牌产品”、“专利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日化、家电、日用消费品等危害扩大内需和职工就业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妇幼用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汽配、机电、消防器材等危害生产生活安全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危害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犯罪。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积极性、主动性,济南市公安局制定出台打假行动公民
举报奖励办法,列举了5大类17种侵权假冒犯罪类型供市民参考。根据奖励办法,济南警方将依据公民举报线索从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定奖励,奖励金额从500元至10万元不等,有特殊贡献的可视情况予以重奖。市民如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可通过电话、信件、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警方进行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0531-8508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