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五条”细则出台 房价要比收入涨得慢

2013-04-01 08: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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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3月31日讯(记者 王爱科) 岛城“国五条”实施细则正式出台。31日下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制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和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有效供应,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等五方面,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更多房产新闻请点击

  意见提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确保本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年内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5万套,启动危旧房改造 1.7万户。要求各区、市抓紧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9月底前开工建设。加快形成保障性住房实物供应量,年内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9000套。继续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抓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土地供应方面,继续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住房用地平均供应量,达到1350公顷以上,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供应总量的70%,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限购政策方面,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限购住房类型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此外,本市还将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继续加强房地产项目售前监管,进一步完善销售人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

  2011年以来,本市坚决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调控决策部署,着力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做好社会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数据显示,2012年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下降3.4%(2011年同比上涨3.9%,2010年同比上涨8.3%)。从去年以来的市场运行情况来看,住房价格保持了基本稳定,2012年12个月中,有10个月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涨幅在0.5个百分点范围内上下波动。去年年底以来,国内一、二线城市房价普遍出现上涨,部分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较快,本市房价涨幅水平在同类城市中始终处于后位。今年1月和2月,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1% ,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均列第17位,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均列第6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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