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6018个村整合为千余社区 农民可以房换房

2013-04-12 07: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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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产权归谁?

  所有权和收益全部属于社区


  会上,在此次新型农村建设中一些百姓关心的关键问题,窦宗君也都做了一一应答。

  有记者询问今年新开工的100个新型农村社区产权归谁。此外对于“原有社区10万亩”是指宅基地,还是包括村庄的基地,剩下1.6万亩的节约用地的这个将来用来干什么,产权和收益如何分配也有记者提问。

  对此,窦宗君表示,社区建成以后它的所有权归社区所有。“10万亩的占地主要指现有村庄的占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也包括一些村庄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其它功能用地。”他表示,社区将来建成以后,节约的土地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按照体积规划就地开发建设,搞二三产业项目。二是复垦耕地,节约的土地指标按照增减挂钩的方式转移到城镇来使用。收益当然是归村庄和社区集体所有。”

    拆迁怎么补偿?

  农民不用掏钱可以以房换房


  “您提到了二三产业和土地复耕都存在,对土地耕地的保障有没有一个比例?对于房屋拆迁,说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这是不是对给予补偿有一个弹性,有没有最低的保障标准?”

  会上,对于本报记者提出的问题,窦宗君表示,一般农村社区的土地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增减挂钩的办法。“增减挂钩”是国土资源部为了促进城乡的和谐发展而推进的一项土地使用政策,基本思路是农村拆旧区和城市建新区,形成一个共同的项目区。拆旧腾出的土地可以在城市建设新区的指标上使用,不破坏耕地、不占用耕地,同时还节约了耕地。

  “关于拆迁的补偿,我们提出了因村制宜,一村一策,每个村有每个村的特点,城市和城市之间不一样,区(市)之间也有差异。”他表示,他们将会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征得多数老百姓的同意才能实施。

  “前提就是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农民的权益。”窦宗君在会上表示,要让农民“宜居适度”,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不用掏钱,以房换房。

    社区何时建成?

  建成千余社区至少十年时间


  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何时完成?对于这个问题,窦宗君说,2012年提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首先从规划开始,在全市规划了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这是一个布局规划。“今年计划是100个,去年已经实施了102个。”窦宗君说,本届政府按照一年100个新型农村社区的开工建设的任务来推进。“总的任务,我们计划用10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来基本实现完成。”

  “我们要充分听取和征求农民的意见,在确定社区建设的规划方案、建设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老百姓的意见,通过公开的方式让老百姓知情。同时,方案基本形成以后,要通过村里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讨论。”窦宗君谈到如何保证农民主体地位时说,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经济的收益权要确保不变。对新型成立的资产,一开始就通过股份化的方式量化到每个社区和每个居民,对原有的集体资产和原有债务保持不变,逐步通过股份化的方式进行改造和改革,绝不能随便流失或停掉。

    资金如何落实?

  设立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从今年开始新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社区的建设。”窦宗君表示,资金主要来源有:每年市财政新增财力的注入,利用土地指标增减挂钩、有偿使用中的土地收益的注入,通过整合部门的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的专项用途有四个: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给予补助;在社区建设和园区建设过程当中的贷款给予贴息担保;对将来农民入住社区以后困难的家庭给予补助;在建设中对一些先进的、好的社区、典型社区给予奖励。

  “为了把这项资金用好,市里即将出台这项资金的专项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整个资金的收集由财政部门、土地部门来负责,整个资金的使用及使用过程中的方案制定,由市农委来负责。同时,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下一步,还要把资金的专门使用建立相关的具体的运行制度和机制,确保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为社区建设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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