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物业突发创意,把暂时不用的地下
车库给当成培育蘑菇的绝好位置租出去了。他们真是“物尽其用”。或许物业也有自己的说法,反正入住的人少,地下车库闲着也是浪费,不如租出去赚点“零花钱”,但你是否知道,不顾
业主们的感受,一心赚自己的小钱,从道理上来讲,这有点不应该。
小区是整个业主们的共有财产,小区的各项事务都需要大家集体来维护。物业作为一个协调者、服务者,本应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然而事实上,他们却考虑自己的小利益,把车库搞成了臭烘烘的培育室。这未免让业主有点作呕。
事实上,目前岛城的
物业管理还普遍处于一个初级阶段,这当然与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等也都缺乏细则。如何不被物业“欺负”?我们经常会为此而烦恼。而这也是我们目前所处的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一项必要的举措,这可以有效地监督物业的行为,表达业主的心声,成为保障业主权益的核心组织。家住小区之中,业主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是对劣质服务听之任之、袖手旁观,还是通过民主的方式参与社区建设,依法与侵害自己权益的物业作“斗争”,这是一个问题。
业主们应坚信,车库最后是停满车还是种满蘑菇,选择权还是在你们自己的手上。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