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司机超载100%被查 驾照累计记81分被降级

2013-04-16 14:43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4月1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 刘春艳) 4月13日,日照交警东港大队民警查获一济宁籍交通违法驾驶人邱某,他驾驶的货车不仅超载100%,违章149条未处理,同时其驾驶证的记分也已累计达到81分。不仅要接受罚款,邱某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处理。

  13日上午,交警东港大队涛雒中队民警在辖区南沿海公路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鲁H5**17的超载嫌疑集装箱大货车,经过磅核实,其超载竟然达到了100%,民警立即将该车暂扣至停车场作进一步处理。

  据该大队涛雒中队民警范伟峰介绍,这辆大货车核载33吨,过磅时大货车总重量为83吨。随后,在处理该车驾驶人邱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时,民警发现他驾驶证上的记分已经累计达到81分,而且驾驶证状态是暂停使用状态。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对驾驶人邱某驾驶证信息进行查询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自2011年8月份开始至今已有189条违法记录,其中149条未处理,20条发生在一年以内。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条规定,持有A2驾驶证的驾驶人邱某,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而他却置交通法规于不顾,长期违法超载运输,超分、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同时拒不接受正常的年度审验工作,直至被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据该大队车管所所长许家苗介绍,根据新的部令规定,邱某的驾驶证将按照A2降到B1B2这个降级顺序,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如此,大货车驾驶人邱某也就失去了驾驶半挂车以上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回炉学习后,他也仅能驾驶中型客车与大型货车以下的车辆类型了。这也是根据新部令实施的交警东港大队第一笔降级业务。

  据悉,新交规第六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编辑: 郭新举]

相关阅读

降级 大货车 邱某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