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项目工程未完工 验收未通过
记者从青岛市质监局获悉,
鸿海佳园工程进展缓慢,部分配套设施工程还未完工,不能 达到单体验收的标准,而且开发商还未提供房屋验收资料,所以迟迟未通过验收,不达到入 住标准,不能交房给业主居住使用。
据了解,鸿海佳园小区由日照蓝天房地产旗下的鸿海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开盘时,约定2012年年底交房。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徐震也承认“由于工程部分未完工,单体验收未过,导致房屋迟迟不能交房给业主,延误了交房日期。”
“违约金系公司售房时设置的,只能按照签订的合同办事。”徐经理表示,房屋肯定能在5月底交房,如果不能交付,再考虑提高违约金赔偿比例,但是提高到多少,徐经理表示还不确定。
律师 购房合同显失公平 购房人可诉讼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李瑞敏律师表示,这个“史上最低的违约金”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的。李律师表示,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具体赔偿标准,开发商与购房人所执行的“行规”普遍为日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如果双方未约定,法院也会按照这个行业惯例执行。
“可以起诉开发商所拟订的这个合同显失公平。”李律师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如果房屋买卖的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所定的比例过低,可以视为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来撤销合同,或者是调整违约金的比例。
半岛数字记者 郑军军
[编辑: 曹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