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月亮湾小区延期交房五个月 拒付违约金

2014-05-23 15:57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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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黄岛区的月亮湾小区门口,还打着现房销售的广告。潘旭业 摄



  齐鲁晚报5月22日讯(记者 潘旭业) 黄岛区月亮湾小区延期交房5个月,但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让业主购买车位或者储藏室抵顶违约金。22日,黄岛区城建部门称,该项目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属于违规交房,目前已介入调查并对开发商进行处罚,至于违约金的事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开发商比合同约定时间晚了5个多月才交房,现在却拒绝支付违约金。”近日,在青岛开发区月亮湾小区购房的市民谷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2012年8月份,她在位于滨海大道北侧的月亮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75万元。由于当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将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如果未按期交房,开发商将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数额按照房价款万分之一计算。

  今年1月中旬,一直没有等到交房通知的谷女士联系开发商询问交房情况。开发商青岛西海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称,房屋已经建成,但尚未通过验收,如急需入住可以拿钥匙,但需要放弃违约金,如果现在不收房,将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谷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决定等到房屋具备交房条件后再收房。

  5月初,谷女士终于等到了收房的通知。5月12日,谷女士来到月亮湾小区售楼处,发现这里有一百多名业主正在等待收房。谁知,开发商依然无法提供房屋验收合格手续,而且拒绝支付违约金。“开发商说如果想获得违约金,必须买小区内的车位或储藏室,每个车位12万元,优惠一万元,优惠价格抵顶违约金。”谷女士说。

  21日,记者来到月亮湾售楼处了解情况时,置业顾问让记者联系一位徐经理。当记者拨通徐经理的电话时,徐经理称他不清楚这件事,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记者从青岛开发区城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获悉,目前该小区并未通过综合验收,属于违规交房。“根据规定,如果交房人数超过50%,处以5万元罚款,50%以下,将处以1万元罚款。目前我们已经介入调查,该小区交房人数不到50%,已经进行了一万元罚款。”青岛开发区城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位张姓负责人说,至于违约金的事情,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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